男子被判贪污28年后洗刷罪名 申请国赔40次无果

2015-04-10 09:07:35 [来源:华商报] [作者:张胜兰] [初审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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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兰

张胜兰

回望自己过去近30年的人生,现年73岁的张胜兰觉得,一直在路上。

1986年,时任黄龙县第二建筑公司经理的张胜兰被人接连举报贪污、有经济问题,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批捕,后又作出免予起诉决定。

之后这些年,张胜兰自学法律,奔走申诉维权,直至2014年7月10日“平反”。他粗略算了下,为了维权,他这些年至少跑了3万多公里路。而今,73岁的张胜兰又开始为恢复公职、国家赔偿奔波。

2015年3月24日一大早,73岁的张胜兰又一次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催问自己的案子。检察院门卫熟悉地称他为老张,“大家都认识我,见的回数太多了……”因检察长去西安开会,他略显失望。

张胜兰右眼看人时,老是眯着,睁不开,也睁不大。黝黑的脸庞,鼻梁上架着远视镜,三道横向皱纹深深刻在额头上。离开时,张胜兰和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打了招呼,左手扶着楼梯,慢慢走出办公大楼,准备回家。

这几天。老伴和大女儿相继住院,张胜兰既要照顾老伴,又要跑自己的案子,家里没钱了。

张胜兰眼下借住在大女儿家,房子在7楼顶层,没有电梯,“每天我爬126个楼梯,权当锻炼身体”。屋内木地板全部翘裂,凸凹不平,客厅屋顶三处漏雨,几乎没有什么像样子的家电。

卧室朝北向,可以看到整个小区,屋内只有简单的床、两门柜和写字台,这些家具是七八十年代的老古董,“我被抄家后,什么都没有了,柜子和写字台是从垃圾堆捡回来,看着还能用……”

1 河南来的技术员

张胜兰,生于1942年5月19日,河南省唐河县人。15岁那年他还在老家河南省电力学校求学,工民建专业。那个年代,能上中专已经很了不起了。当年上半年,陕西黄龙县建筑公司联系学校要一名技术员,随后他被选调到陕西,先后在陕西农14师柳枝造纸厂、渭南2号信箱等工程管理施工。1969年底,跟着在渭南的施工队,他又调入延安姚店工区。

张胜兰回忆:1978年,建设部组团到东风化肥厂检查验收,结果他负责的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名,获银质奖章,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并获得省政府和延安行署的表彰。

在张胜兰提供的资料里,华商报记者看到一份1979年8月12日“黄龙县革命委员会基建局文件”,认为“张胜兰能够认真钻研业务,经过几年的实践,掌握了一般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知识,并能够独立承担一般工程项目,所主管和配合施工的几项工程都没有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特别是1978年东风化肥厂工程质量优异,曾受到省、地建委的表扬,经县革委会第二次行政会议批准,张胜兰等三同志晋升为技术员”。

1984年12月29日,黄龙县政府决定,任命他为黄龙县第二建筑公司经理。同年,黄龙县劳动人事局报请延安地区劳动人事局吸收录用张胜兰为国家干部。1985年3月4日,延安地区劳动人事局批复同意。

2 被连续举报,后逮捕关押

那时43岁的张胜兰,正处事业上升阶段,有三家延安地区单位协商要调他,延安一家公司甚至已任命他为副经理,就在办理调动手续时,1986年初,延安地区纪委接到书面举报称张胜兰贪污50万元。

“贪污50万元,在当时是要杀头的,我哪有那么大的胆子”,张胜兰至今想不通,“案子当时被列为延安乃至陕西大案要案”。

后来他才得知,这是一封来自黄龙县建筑公司的书面举报信,当时该公司经理是张某。而张胜兰时任黄龙建筑公司副总经理兼县第二建筑公司经理,他俩曾是非常要好的同事。

同年1月,延安地区纪委第30号通知延安地区行署人事局,决定撤销该人事局延地劳人发【1985】28号文件,张胜兰转为国家干部的事情“黄了”。

紧接着,地区行署人事局便函黄龙县劳动人事局,撤销张胜兰录用为国家干部的批复,恢复其原工人身份。

“我不知道案件是如何调查的,纪委刚一接到举报信,就把我转干的批复取消了,但那时案子就这么办了。”张胜兰说。

但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却没有发现问题。1989年底延安地区纪委认为,张胜兰没有贪污,将举报材料退回黄龙县建筑公司,但没有给张胜兰任何回复,纪委审查中断停止了,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就在纪委调查期间,1989年8月10日,黄龙县建筑公司再次向县检察院书面举报张胜兰经济问题,三项共计24.2万元。

很快,同年8月14日黄龙县检察院受理并初查;8月19日,经黄龙县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张胜兰以贪污罪立案侦查;8月23日,张胜兰案件由“贪污”改为“挪用公款”,8月25日,黄龙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张胜兰重新立案侦查。

1991年8月28日,黄龙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张胜兰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依法逮捕关押在黄龙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