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少华受贿获刑16年 升官路上商人追随左右

2015-04-10 02:41:07 [来源:京华时报] [初审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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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昨天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廖少华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梳理近期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其共同点都是被朋友“拉下水”。在畸形官场文化影响下,这些官员的“朋友圈”演变成了“腐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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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首情节获从轻处罚

昨天,西安中院公开宣判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认定被告人廖少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廖少华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陈春章、龙向彬、曾佐桥、曾超懿、张宇恒、何智慧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廖少华在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310.6372万元。

西安中院认为,被告人廖少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廖少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和滥用职权的事实,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罪具有自首情节;所得赃款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受贿罪可从轻处罚,滥用职权罪可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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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路上商人追随左右

据介绍,廖少华的认罪和悔罪态度一直较好。他庭审陈述时说,自己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

廖少华转战多地任职,湖南籍商人陈春章一直跟随其左右做生意。廖少华为陈的企业多个事项提供帮助和照顾,并先后10次收受陈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94万元。

无独有偶,与廖少华一前一后被宣判的南京原市长季建业也“处境相同”。“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季建业在庭审时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许多官员出现腐败问题,往往自称是被朋友拉下马,归因于“朋友圈”,其实这是一种借口。关键还是官员自己出了问题,自身经不起种种诱惑,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

官员“朋友圈”异化三步曲

近年来一些官员腐败轨迹后面,无不闪现着商人的身影。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均与一些商人过从甚密,刘志军、刘铁男等部级“老虎”也都有着不少商人“朋友”。记者梳理发现,官员的“朋友圈”腐蚀往往分三步:

第一步,“生贪念”。一些官员担任领导后,对金钱和享受产生了不良欲望,为其腐化堕落埋下了伏笔。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但随着职务的升迁,他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改变。“受到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特别是看到社会上一些人大把挣钱,大肆挥霍享乐时,自己的心也逐渐不平静起来,理想信念开始动摇,干了许多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事。”廖少华在庭审时说。

第二步,“交朋友”。为了实现贪欲,一些官员四处寻找为其欲望“买单”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朋友”。廖少华陈述说,自己调到市级党政领导主要岗位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围绕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了,他通过帮人办事交了一批“讲哥们儿义气”有“铜臭味儿”的老板朋友。

第三步,“吃朋友”。在为朋友“两肋插刀”后,不少腐败官员就将朋友当成了“提款机”和“钱袋子”。据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在帮助其“朋友”徐东明解决职务调动,并帮其承揽了多个建设项目后,就“心安理得”地收受了徐东明的贿赂。

应加大对“一把手”权力监督

有关专家认为,落马官员之所以能利用公权力为“朋友圈内人”输送利益,与当前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监督缺失密切相关。

汪玉凯说,他过去在遵义调研时,曾与廖少华有过一面之缘,感觉人很有能力,这样的官员落马令人痛惜。但应该反思的是,他作为省委常委,权力非常大,可以说是“一言九鼎”,本级组织对他的监督几乎是空白。为此应当建立全流程的腐败预防和监督机制,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权力的干预,营造一种健康、正常的政商关系。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权力的公开力度,所谓“围猎”实际上是冲着权力来的,应当建立更完善的“权力清单”和“利益清单”,把权力的运行放在阳光下,让更多的人可以监督官员,倒逼他们谨言慎行。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