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反贪干警为缓解落马官员情绪 陪其打球散步

2015-04-07 15:01:01 [来源:中国网] [初审编辑:欧小雷]
字体:【

贪官被监视居住后,被关押在什么地方?面对“撒泼耍赖”的贪官,如何找到攻破口?为何入狱后的落马官员会“不计前嫌”,给反贪干警写感谢信?近日,记者走进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解开“打虎拍蝇”后的“宝典秘籍”。据介绍,在办案中,对于认罪态度好的官员,检察院甚至会向法院“求情”予以从轻处理。

监视居所与讯问室和医院不超过10分钟路程

“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与一般的刑事案件嫌疑人相比,智商高、能量大、对抗心理强,从对抗到合作是一个艰难的博弈过程”,年过50的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何庆华目光炯炯有神,20多年的反贪工作经历,让何庆华有了更多的思考。

“如何做到规范办案,我们首先对侦查办案容易发生的环节进行分析,认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和讯问犯罪嫌疑人两个重要侦查节点上”,何庆华介绍,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贿赂犯罪,必须通过获取口供证实犯罪,而获取口供,使得嫌疑人由对抗到合作,整个过程不能受到外界非正常的干扰,因此如果想将案件办深办透,必须借助监视居住。

在监居点的选择上,要求相对独立、较为安静的宾馆、招待所,一楼能够正常居住,离当地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医院控制在5—10分钟路程,便于讯问和突发事件处置。二是确认与医院的绿色通道,并与两名医生互留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三是指定监居点的布置。居住房间外应安装电控门或防盗门,形成相对封闭的小环境,便于其他人员入内。房间内进行软包,电源插座、突出物尽量移走,有条件时可按办案工作区要求改造。

2013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在长丰县党校设立了省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场所。据介绍,嫌疑人在进入执行监视居住房间时,即被24小时监控录像,直至解除监视居住。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必须确保其正常休息,生活上保证正常饮食,除了心理疏导,还配备了两名警务人员和一名办案人员,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并及时掌握嫌疑人心理变化。

何庆华介绍,在监视居住区,审讯人员一般不到嫌疑人房间,更不允许开展讯问工作,但案件主办人必须通过监控实时注意掌握嫌疑人动态。

以悲天悯人的情怀,帮助嫌犯完成自我救赎

“战斗未有穷期,反腐任重道远,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团队举重若轻、张弛有度、劳逸结合、健康顺达”,这是入狱后的杨谋林写给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兰松的信,这封信让反贪干警们非常感动,甚至有的干警能倒背如流。

“我们侦查办案,要以悲天悯人的情怀,帮助嫌犯完成自我救赎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法律手段、强制措施是最有利的武器,人性化的关怀是化解对抗的最佳良药。”兰松向记者介绍。

在办理安徽省招投标集团王某案件期间,大雪刚过,天气寒冷,考虑到其是女同志,身体不便,检察院干警便安排看护人员每晚给其热水泡脚。

在查办宣城市中院原院长杨谋林受贿案时,由于杨谋林被带到办案点比较匆忙,家属未能及时将生活用品送到,干警们及时买来剃须刀、洁具等生活用品,对此杨谋林十分感动,满眼含泪、连声道谢。

因为有了充分的信任,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不到24小时,杨谋林主动交代、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更是写下了长达20多页的悔过书。由于认罪态度好,2014年12月,杨谋林一审被判处十年半有期徒刑,宣判后,其服判未上诉。

此外,在侦办芜湖富鑫钢铁公司王某某行贿案件中,由于受贿人尚未立案,看到被监视居住后的王某某心情焦虑、寝食不安,兰松甚至陪王某某打乒乓球、散步聊天,缓解王某某的情绪。由于王某某在案发前已与一墨西哥矿山达成初步购买意见,到案后王某某向侦查人员反映,如果手机长时间关机,这一项目极有可能前功尽弃。了解到情况后,侦查人员安排其与外商和公司人员对接,王某某被取保候审后,此项业务顺利签约。

“人性化办案一方面使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得到有效保障,使他们认罪伏法;另一方面,也督促检察干警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促进了反贪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何庆华总结说。

检察干警为认罪态度好的贪官求情

“没有想到你们是这样办案的,与外面听到的不太一样”,这是一位落马官员发出的感慨。

“讯问时,不搞坑蒙拐骗、指供、诱供。对于一些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认罪态度好的落马官员,我们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建议法院依法从宽处理。”何庆华举例说,2013年5月,芜湖富鑫钢铁公司王某某、郎溪县宏泰钢铁公司池某某、铜陵富鑫钢铁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淮南宏泰钢铁公司总经理林某某等几位钢铁公司老板先后被采取指定居所居住,并都供述了有关行贿事实。针对四名行贿人的交代事实、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省检察院反贪局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衡量,在法律的规定下,最终认罪态度好的王某某被取保候审,而池某某、刘某某、林某某因供述反复、对抗侦查意识强烈被刑拘。

“反之,对于不配合检察机关,并且千方百计阻挠、干扰办案的嫌疑人,我们坚决打击、绝不手软”。据介绍,萧县造纸厂一位老板孙某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近百万元,且态度恶劣,灵璧县检察院依法立案、逮捕,之后其家人、朋友对办案人员威胁利诱,更有领导干部以影响企业生产、税收为由,请求取保候审,被检察院严词拒绝。

“很多落马的官员一开始很沮丧,甚至丧失生活的信心,但是通过人性化的关怀以后,多数人进了‘监狱’后,反而会重拾信心,积极地配合改造。”谈到此处,何庆华眉睫间展露的皆是“兴奋”。

反贪干警一年200多天出差在外

“反贪办案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案件都有不同的困难,坚持理念、坚定信心、坚韧不拔的毅力是我们这两年办案中面对困难、挫折的一个法宝,也是我们着力培养的团队信念。”何庆华介绍。

2014年初,安徽省检察院在黄山领办省招投标集团沈某涉嫌受贿案期间,在全部外围证言、书证等证据到位情况下,沈某百般谎言、或拒不供述、撒泼无赖。监视居住到了第十天,办案组有些同志渐渐失去了信心和耐性,准备按零口供刑拘、逮捕,放弃讯问。

为了给大家鼓劲,何庆华抓住一切机会反复给大家鼓劲,一方面仔细观察沈某言行上的细微变化,坚定必胜信心;另一方面坚持耐心谈话,讲法律、讲政策、讲出路。坚持到第12天时,沈某终于开口供述犯罪事实。

“反贪干警都清楚,犯罪嫌疑人12天不开口对办案组的压力有多大,只有坚持、坚定、坚韧,压力才能变成动力,帮助我们克服、战胜困难、挫折”。据介绍,安徽省检察院的反贪局有三个处室共34名反贪干警,而侦查一线办案人员的仅有8人。

“每年平均有200多天不在家”,何庆华告诉记者,这些干警平均年纪35岁,都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有时在外地集中办案,经常几个月的不沾家。

“其他的同事只知道你出差办案了,却不知道你去干什么了”,由于办案所需,案件侦查过程中信息属于机密,不得向部门以外的人透露,即使是家人也要“保密”。

“自信心、责任心、平常心”,这是何庆华在与同事们聊天中,最经常提到的“三心”,就是凭借这股信念,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在成立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成功拿下4名落马厅级贪官和20余名处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