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去年查处厅局级干部20人查办犯罪案件589件

2015-01-28 10:47:5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刘冠南] [初审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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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姜涛 通讯员/刘韬)27日,广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的工作亮点。去年,广州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89件676人,其中处级干部77人、厅局级干部20人。广州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要案数、查处行贿案件数、追逃追赃数等方面创历史新高,在全国检察工作中处在前列。

广州市检察院介绍,该院坚决取消“批捕率”、“起诉率”等不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

查办职务犯罪创四新高

去年广州检察机关重点打击危害群众安全刑事犯罪取得成效。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广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013件21758人,提起公诉20656件27378人。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方面,番禺大石“一家六口灭门惨案”、“5·6”广州火车站广场恶性砍人案等一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迅速逮捕和起诉。

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广州检察机关在立案数、大要案件数、查处行贿案件件数和追逃追赃数创下四个历史新高。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89件676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7.8%和19.01%,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113件,处级干部77人,厅局级干部20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6件19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3.88%和16.56%,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人,同比上升7.4%,重特大案件58件,同比上升75.76%;深入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追赃和挽回经济损失5.83亿多元人民币,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4人。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去年第一季度查办行贿案件的数量首次超过了受贿案件,去年对行贿立案218件225人,约占贿赂犯罪案件的40%。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制定了《广州市检察机关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举报人的权利、对举报人的保护方法以及举报线索受理、处理、分流等每个环节的保密工作。

重新收监执行12人

广州市检察院对腐败治理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该院起草了《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条例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还探索非公企业预防新模式,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签订反腐倡廉工作联系与配合意见书,建立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与工商联合作,建立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底对辖区内非公企业职务犯罪作出分析,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合作开发了“企业行贿档案查询”项目,通过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推送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定期更新企业的诚信信息和犯罪记录信息,目前已经启用,将来这个平台有望上升为自动预警的高科技信息平台,一旦输入企业信息就能跳出行贿档案查询的结果。

据介绍,去年广州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在刑事立案环节,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7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82件。

广州检察院拓宽了公安机关应立不立案件的监督渠道。在逮捕环节,要求呈捕案件加强移送社会危险性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978人;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1件;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现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等案件怠于行使职权的,选用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虚假诉讼增多,扰乱经济市场损害司法权威的新情况,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立案监督虚假诉讼33件,涉案金额2440余万元,对部分人员以妨害作证罪起诉;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实行对等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和不当情形212件次,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6人,其中重新收监执行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