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建新反贪总局 加大查处小官大贪力度

2015-01-22 16:36:18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温如军] [初审编辑: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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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今天上午,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15年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最高检今年将组建新反贪贿赂总局

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说,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

同时,要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对于政府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要重拳出击、严肃查办。

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主动作为、重拳出击,特别是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

2014年11月,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中央正式批准,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这是最高检反贪总局成立19年来的重大变革。

坚决纠正律师会见难等问题

曹建明还表示,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严格证明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同时,严禁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限制律师会见,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检察机关要把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作为办案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与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机制。

检察机关要健全举报工作机制,开展职务犯罪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改革试点,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机制,防止有案不查、选择性办案。

对于最高法院已设立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院,检察机关要加强相关工作研究,完善工作流程衔接和监督制度。 文/记者 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