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系统去年有367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5-01-19 16:06:16 [来源:新华网] [作者:华晔迪] [初审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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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华晔迪)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19日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通报说,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去年全年有367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据强卫东介绍,2014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接受信访举报24048件,同比增加50.1%;函询2119人次,诫勉谈话9218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70人,同比增加116%;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4人;挽回经济损失9.2亿元。其中,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接受信访举报10459件,同比增加82.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含委管干部1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

与此同时,国资系统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1起,处理548人。统计显示,去年国资委机关印发简报数量同比减少38.6%,会议费同比减少49.9%;中央企业会议费同比减少53.1%,业务招待费同比减少47.7%,差旅费同比减少17.7%,国(境)外考察费同比减少26.4%,办公费同比减少32.2%。

此外,国资委机关开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活动,对企业领导人员公款办理消费卡、奢侈浪费购买图书、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清理整顿自建培训疗养机构和“会所中的歪风”。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指出,中央企业负责人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正确对待权力,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主动接受监督,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

张毅要求,国企领导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