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2014年反腐十大典型案件

2015-01-09 08:04:51 [来源:廉政瞭望] [作者:舒炜] [初审编辑:谭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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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件十大样本

  文_本刊记者舒炜

  2014年5月,王岐山在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时表示:“要重点查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等四类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王岐山所指的这四类干部包括,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

  再加上去年多个中央巡视组的巡视报告反馈,成为了贯穿在2014年反腐败进程中的一条主线,更是“治标为主”策略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严查情节严重的、影响大的,能提振反腐信心,摧毁腐败分子气势,对贪官起到更大震慑。

  No.1 围捕最大“老虎”

  典型意义:打破“刑不上常委”的误区

  代表案件:周永康案

  众所周知,就反腐大势看周案,早已震慑天下官员,影响深远。12月5日,周永康被移送司法,流传多年“刑不上常委”的江湖传说就此作古。

  围捕周永康,中央纪委给各地纪委上了一堂生动的“打虎课”。先是查处他在地方工作时的一大批贪腐“嫡系”,再是“石油帮”的轰然倒塌,紧接着政法系统的“小弟”们、贴身秘书们。在剪断外围羽翼后,周永康的多名亲属也先后落网,最终形成对他的合围。

  再看周永康的所作所为,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身份已格格不入,尤其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让人触目惊心。

  周永康以及腐败下属们热衷拉山头、搞宗派、划地域,由此组成利益共同体,导致山头式腐败泛滥,对于这种“山头主义”、“圈子文化”正是实施重点打击的对象。

  No.2 晋官难当,山西塌方

  典型意义:当前反腐的多个样本聚合

  代表案件:令计划领衔的团伙腐败案

  冬至夜,令计划落马。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号“侠客岛”随即发文称,在这两年的“山西反腐记”中,隐隐看出,令计划便是那个“坐在腐败阵营中军帐中的执牛耳者”。

  山西官场的顽疾,早已深入骨髓。盘根错节的各种圈子、家族腐败、畸形政商关系、红极一时的“政治明星”被查、纪检干部“灯下黑”、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山西反腐的身上似乎具备着今年反腐重点的多个剧本。

  年内已经落马的山西高官金道铭、令政策、申维辰、陈川平、白云等人,相互之间的交集,更是给人莫大想象空间。令政策落马时,新华社“中国网事”为此写了一篇评论,标题叫《朝里有人也不灵》。

  有人猜测,令计划的倒台,会不会是山西反腐的终结。这显然是片面之辞。廉政瞭望在2014年做过两期封面策划《晋官难当》和《重振山西》,提出从十八大后一系列反腐举措来看,反腐从未设立过底线和禁区,只要有情况,肯定是一查到底。就山西反腐进程而言,家族腐败、连环落马……公众们看得“热闹”,背后则是中央整治山西官场顽疾和重建山西的苦心。

  No.3 军中反腐,号角嘹亮

  典型意义:去军队反腐神秘化,拿下“硬骨头”

  代表案件:徐才厚案、谷俊山案

  去年是甲午年,习总书记多次提到,甲午战争为中华民族的剜心之痛,甲午战争也恰恰是败于军中腐败。反腐强军,军队改作风反腐败在去年呈现了以上率下、层层紧压态势。

  有种传统观念认为军队以稳定为主,轻易不会由人事异动或者其它因素造成震荡。而今年以来的“军中打虎”,由谷俊山这个“中老虎”到徐才厚这个“大老虎”,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说明在“稳定大如天”的军队系统,从来就不会容忍腐败。

  在总政出台的新古田会议精神解读文件中谈到,要以大案要案牵出的问题为线索一查到底,不仅要拔出“萝卜”,还要洗去“泥”。可以预见,包括军队系统在内,反腐败战场还将持续深入向前推进。有专家预测,也许还会有更大的“老虎”被拿下。

  No.4 省级“山头”,轰然倒塌

  典型意义:前省委书记落马对应一地官场的“差序格局”

  代表案件:苏荣案、白恩培案以及牵出的两省多起大要案

  苏荣和白恩培这两个人,有着很多共同点。都是曾出任过多个省份的“一把手”,执政经验可谓丰富,任期届满后都到全国人大或政协出任新职,他们的相关线索都来自于中央巡视组,案发前后均引发了当地多名副省级干部和厅级干部落马。

  以苏荣为例,先是有江西三名省部级官员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接连“出事”,辅之坊间关于苏荣及其家人的种种负面传闻,中央在江西“打虎”进度走向纵深。苏荣6月14日被宣布受查,让江西官场那只“悬着的靴子”落地。在云南,也先后有沈培平、孔垂柱、张田欣3名副省级官员身败名裂。

  这样的腐败,已经具有集团腐败的性质,且是基于利益而非志趣结成同盟的官场“山头”,大行投机主义。据媒体报道,云南官场如同一张网,各个“山头”之前的关系从来就不是单线条的,里面充满了买官卖官和明争暗斗。

  可以想象,在这样的官场生态之下,干部们怎么能放开手脚去干工作,更遑论造福人民了。专家指出,严查苏荣、白恩培等案件,也表明了中央对净化地方政治生态的决心和力度。

  No.5 “政治明星”,能人腐败

  典型意义:防止重要岗位上的“边腐边升”

  代表案件:万庆良案、毛小兵案

  去年落马的一干所谓“政治明星”中,大多都是“年纪轻轻”就执掌了重要岗位,自我感觉良好,平时在公众面前也是竭力展现出自己的“能干”和“亲民”。

  年轻是他们的优势,但是仕途太顺并非是绝对的好事。有的人本身意志不强,也缺少实践和思想的磨砺,走起路来难免漂浮。

  2014年以来,主政西宁、广州等省会城市的毛小兵、万庆良相继落马,这些干部均历经党政多岗锻炼,后者更曾是广州最年轻的市长。江苏的李连玉、蒋国星等曾担任过县委书记职务的落马官员,也被一度视为是“明星”、“能人”。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在江苏的巡视报告中就指出,当地“能人腐败”问题突出,要求深刻总结教训,在选人用人上摆正“德”与“能”的关系。

  廉政瞭望曾专门分析过,查处“现在重要岗位官员”和“政坛潜力股”,则可遏制其滥用权力,防止带病提拔,中央将这样的人及时揪出,可防止重要岗位上的“边腐边升”。

  No.6 “天下第一司”的“人去楼空”

  典型意义:失控的绝对权力危害

  代表案件:价格司窝案、魏鹏远案

  发改委价格司因掌控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银行收费等诸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定价权,被称为“天下第一司”。

  据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日前介绍,2014年最高检共查办发改委受贿案11案11人,其中价格司有5人,偌大的价格司领导层仅剩下一名巡视员和一名副巡视员,两名司局级领导。上述5名官员出事前,几乎都以改革派形象示人,他们正是以改革的名义,走进了利益的棋局,并最终在其中迷失。

  此外,同属于一个系统的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更是因为家中被搜出2亿元现金,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这种“审批崩塌式腐败”的背后,正暴露了目前某些部门审批权过大、过于集中,缺少监督的问题,审批公章俨然成为少数官员的摇钱树。在2014年反腐风暴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包括国家能源局)是目前落马官员最多的部委。这让外界再次看到,绝对的权力被人滥用,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No.7 “下山老虎”末路

  典型意义:打翻“退休保险箱”

  代表案件:阳宝华案、赵少麟案

  武侠小说中,武林中人退隐时常公开举行“金盆洗手”的仪式,想表明自己弃刀封剑,以此来求得远离是非全身而退。不少贪腐官员往往也抱着“只要退出就不会再生事端”的侥幸心理,以为退休就进了“保险箱”。很显然,这一如意算盘在去年彻底落空。

  除了周永康、徐才厚这些“特大下山老虎”外,中央纪委对省部级的“下山老虎”的查处力度,在去年也得到空前加强。如果说前年退休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在去年案发,仍属于时间“较近”的话,那么曾服务过3任省委书记,退休已8年的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的落马,足见中央反腐的纵深。

  按理说,一定级别的官员在官场上关系网本就庞大,十八大之后查处的“下山老虎”,不少就是在查新案时带出的“旧案”,新旧案一起查,也再次表明了反腐没有禁区和休止符。

  No.8 严查“不收手不收敛”

  典型意义:防止腐败增量,使之不敢腐

  代表案件:谭力案、韩先聪案

  年末,在中央纪委纪录片中,我们看到了万庆良顶风吃喝的天价会所,而在实际案件的查处中,还有出入高尔夫球场的海南省原常务副省长谭力、被查当天手机信息显示还有两场饭局的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因大吃大喝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名交通部副部长。他们都属于中央纪委要严查的“不收敛、不收手”干部。

  有的人心存侥幸心理,他们仍然有着“隔墙扔砖头”的心态,砸住谁谁倒霉。这种心理好似一堵“障眼墙”,能遮了他们的双眼;再就是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惯性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多年做下的“事”,一旦发于东窗,必定插翅难逃。他们已经在贪腐路上走得太远,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于是硬着头皮走向深渊。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就曾感慨:“从最近查处的案件来看,有的人还不收敛、不收手,令人震惊。”严查此类干部,旨在遏制腐败“增量”,传递了抓典型、除首恶,抓铁有痕的信号。

  No.9 小官巨腐之“虎蝇”

  典型意义:“苍蝇”的负能量,有时不亚于“老虎”

  代表案件:马超群案

  恐怕谁都想不到,刷新全国“小官”贪腐记录的,是一个并没有掌握太多行政资源的科级干部:河北秦皇岛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

  大家知道,供水属于垄断行业,马超群作为一个区域的供水公司总经理,相当于一人掌握了一个区域的供水资源权力,不过上亿的涉案金额仍然让人吃惊。

  更触目惊心的还在后头。据《学习时报》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元,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案件有12起。

  查处马超群这样的“腐败标本”的意义在于,让公众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贪官腐败涉案金额不在于级别有多高,而在于其权力有多大,其手里有没有掌握大量资源。严查小官巨腐,是因为他们目标小,隐蔽性强,又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

  No.10 消灭“灯下黑”,管好“自己人”

  典型意义:自我净化,清理门户

  代表案件:魏健案、曹立新案

  荀悦在《申鉴·政体》中说:“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意思是说善于用禁令治理社会的人,必然自己先按禁令要求自己,然后才能要求别人。

  历来,监督最怕“灯下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王岐山说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2014年以来,已经有多名与中央纪委有关的官员被查,包括曾在中央纪委任职多年的金道铭,中央纪委委员申维辰和梁滨,中央纪委原四室主任魏健、监察专员曹立新。据《财经》报道,魏健曾利用职务之便,向周永康通风报信。种种迹象表明,中央纪委反腐没有“特区”,消灭“灯下黑”是反腐“大手笔”的应有之意。

  此外,对纪委干部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处罚上,也做到了一视同仁。12月,江苏泰州市姜堰区纪委公款消费的“内部账”被人“晒”在了网上,其中大部分消费都是原姜堰纪委书记栾立平个人接待或“送人”用的,引发网民“围观”。这本身就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非天然的“避风港”或“保险箱”,和其他官员一样,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需要更加从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