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回应救援跳河女子不当:曾多次靠近劝说

2014-12-08 18: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刚] [初审编辑: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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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照片。 网络 摄

事发现场照片。 网络 摄

  中新网南宁12月8日电 (记者 王刚) 广西梧州一名女子日前因感情问题跳河,引发民众围观,并有网民质疑“警方救援缓慢,处置不当”。12月8日,梧州官方向记者披露了此事的救援经过,并表示该事件警方已努力营救,而当时民警与民众向一些过往船只求助,但对方没有理会。由于事发水域情况复杂,目前相关搜救工作还在进行中。

  梧州藤县宣传部介绍:12月6日13时42分,藤县公安局110接处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藤县西江大桥有一名女子欲跳桥轻生,需出警处理”。接警后,该处立即指令城东派出所和正在街面的巡警大队立即前往西江大桥处置。13时45分,正在西江大桥附近巡逻的巡警大队3名协警和城东派出所民警李钦桥、阮启飚、协警梁远于先后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场后发现当事人已站到西江桥护栏外面,面无表情,手里拿着手机。民警李钦桥、阮启飚随即组织现场警力疏散围观群众和车辆,并在七、八米范围内把守不让群众靠近,同时由民警李钦桥靠近开导、劝说当事人,但她情绪激动不许警察靠近,并说“再上来的话就立刻跳下去”,经再劝导,她都一直不再说话也不愿说出自己及家庭情况和轻生的原因。

  当时民警根据现场环境判断,若冲上去不能成功强行拉住轻生女子的话,有可能会刺激她跳下河去。由于没有十足把握,民警便暂时按女子要求退开一段距离,同时反馈110接处警中心,请求通知县海事部门增援。110接处警中心接到请求后即通知县海事处,县海事处迅速反应,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从值班室出发赶往北流河海事处海巡船基地,驾驶“海巡10527”赶往事发地点。

  14时左右,民警阮启飚又从其侧面试图靠近进行劝说,但当靠近距离女子约2-3米左右时,当事女子立即做出要跳河的姿势,民警阮启飚只好再次放弃退开。14时10分左右,阮启飚第二次从其后面靠近打算强行拉回女子,但刚跨过水泥隔离墩时,又被该女子发现,并再次用做出跳河的姿势阻止民警靠近,民警只好再次放弃退开。并且该女子见民警几次上来劝说,就顺势在大桥护栏外侧蹲了下来,这个位置就算民警靠近也拉不住她。与此同时,处警民警在现场一边继续做好疏导劝阻工作,一边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准备。民警李钦桥到南岸大桥底附近寻找船只,但一时无法找到。桥上的民警和群众发现西江桥底有小船经过时,一起向小船喊话,请求帮忙,但这些船只都没有理会。

  约14时32分,当事女子在通了一个电话后,突然纵身跳往河里。这时一条小船正好经过桥底,桥面所有的人都一起喊话求救,船上俩人听到喊声随即调头过来参与救援工作,但未能成功救起该女子,随后自行离去。

  当日,公安局值班副局长唐文明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他到达现场时,看到该女子已跳入河中,浮在水面上。在发现津北桥底停泊有一条小船后,他马上赶到津北桥底,要求两名正在船上焊接作业的船夫协助前往救援。两名船夫即跟随唐副局长开了一条小船往落水的地方赶去,途中还与前面靠近落水女子的民用小船相遇,当唐副局长与他们大声喊话称是否发现有落水女子时,对方没有应答,开船离去。

  约14时40分,海事处“海巡10527”到达西江大桥水域,与此同时,唐副局长乘坐的船只也到达女子落水区域,此时,跳河人员已沉入江中失踪。海事处执法人员即会同公安干警对西江大桥下游水域进行多次来回交叉搜救,均未发现落水人员。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与跳河女子家属取得联系,并从其父母处了解到,该女子因感情问题,之前已有轻生念头。目前该县公安局与海事处正在开展进一步的搜救工作,公安局已将情况通报沿江各派出所和苍梧县公安局,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搜救工作,县海事处也联合赤水港办事处派出船艇到事发水域以及下游一带继续搜寻。

  目前,相关搜救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