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反腐系列会获阶段性成果 王岐山参与方案审定

2014-11-14 08:08: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桂田田] [初审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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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央纪委官网获悉,以“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反腐败合作关系”为主题的APEC反腐系列会受到我国高度重视,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和副书记赵洪祝亲自参与了会议总体方案的审定。《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指出,“中央对举办好此次会议高度重视,要求一定要利用好这一机制,办出亮点,提高我话语权,凝聚成果。”

  中央纪委官网披露,王岐山、赵洪祝对召开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系列会议高度重视,亲自审定总体方案。中央纪委常委会还召开会议,明确将主办APEC反腐败工作组系列会议作为2014年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强对内对外统筹协调,推进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反腐败国际合作。

  按照部署,本次APEC反腐败系列会议确定了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打击跨国商业贿赂和凝聚政治共识的会议重点。倡议并起草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列入“加强国际追逃追赃”等内容,推动各经济体承诺拒绝成为腐败分子和违法所得的避罪天堂。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宣言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反腐败宣言,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方面的关切和立场,对于引领亚太地区反腐败合作朝追逃追赃等务实合作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今年8月,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首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根据规定,ACT-NET的主席国应由每年主办反腐败工作组会议的经济体轮流担任,并将设立一个办公室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中国率先在2014至2015年间承担主持该办公室。

  对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等受访专家表示,中方可以充分发挥这个平台的优势,尽快促成实质性反腐合作协定的签订。“以非正式的平台为依托,与APEC其他成员国签订正式的人员引渡协议、资产返还协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应该是ACT-NET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最大便利。”

  观察

  从圣地亚哥到北京 APEC十年反腐路

  本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APEC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闭幕时指出,“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次日,中美两国元首的会谈之中,“开展追逃追赃合作”被再度列入议程。

  自2004年智利圣地亚哥APEC会议以来,“合作打击腐败”逐渐成为各经济体间的共识,已走过10个年头的APEC反腐之路如今到了哪个阶段?又有哪些力量在推动这张反腐合作网的搭建?

  阶段一:呼吁建全方位反腐机制

  “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对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具有消极的影响。它威胁着民主和经济发展进程,也威胁着社会诚信价值的构建。”

  2004年,在智利圣地亚哥召开的APEC会议上,一份由智利、韩国和美国共同提交的《圣地亚哥反腐败和确保透明度承诺》引发各个经济体的关注。

  《承诺》援引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指出,“每年由腐败问题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一万亿美元,因此,一个全方位的应对机制亟待建立”。

  在那次会议上,各经济体领导人一致认为,腐败问题已经危及到亚太地区的良好治理和经济增长,基于此,各经济体还签署了《APEC反腐和确保透明度行动计划》。

  根据该行动计划,各经济体应建立客观、透明的标准,推进在引渡、相互间法律协助、贪腐款项追讨等方面的地区合作,运用诸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倡议的运作机制,共同打击腐败。

  阶段二:从ACT到ACTWG的形成

  2005年,为了协调各成员国履行圣地亚哥承诺、行动计划,APEC成立了“反腐和提高透明度专家工作小组(ACT)”,致力于推动引渡、法律协助和执法司法方面的合作。

  此后,ACT陆续制定了诸如企业行为规范、官员行为准则等文件,对私营企业和公共领域的反腐做出规定。

  2009年11月通过的《新加坡反腐败宣言》和《APEC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反腐力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经济体之间应“建立法律、执法和监管框架”,并在“全行业反腐文化建设”、“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和“加强公私部门合作对话”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年后,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在日本横滨会晤,声明中,各经济体再次提出“努力打击腐败和提高透明度”,具体措施包括利用集体行动打击非法贸易和消除跨国非法网络等。

  由于反腐工作的重要性,2011年3月,亚太经合组织将ACT正式升级为反腐败工作组(ACTWG),APEC反腐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今年2月,在浙江宁波举行的第18次反腐败工作组会议上,由智利提交的反腐指导手册便引起了一些讨论。这份旨在借用经济犯罪调查的智慧为反腐提供经验的手册,从查处腐败案件的调查团队选择、潜在对象的调查再到调查步骤的开展,均提供了一些参照经验。

  阶段三:开展腐败调查起诉合作

  2013年6月,由时任ACTWG东道主的印度尼西亚倡议,中国、美国等支持,各经济体一致同意在反腐败工作组框架下成立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并决定在北京APEC会议期间正式成立。

  根据提交到会议上的ACT-NET职权范围草案,该网络将协助ACTWG决议的履行,开展对腐败、贿赂、洗钱和非法贸易犯罪的调查、起诉和资产返还方面的务实合作。

  今年8月,ACT-NET首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运行,为我国的国际反腐工作“提供了一个契机”。

  “以往我们的反腐合作协议多是和发展中国家达成的,腐败官员外逃至发达国家后,给我们打击贪官外逃造成了一些制度上的障碍。在APEC的经济体之中,美国、加拿大等国是官员外逃的热门目的地,建立ACT-NET之后,下一步如果我们能同这些国家签订正式的人员引渡协议、资产返还协定,有助于阻断贪官外逃的出路。”

  此外,庄德水认为,“实现信息共享”将是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运行后的另一重要作用。

  “国际反腐为什么会遭遇这么多的制度障碍?主要是因为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以及对腐败犯罪的界定存在差异,正是因为这种差异,使得很多国家在贪官引渡和资产返还方面存在分歧。”他向北青报记者指出,“如果能以执法合作网络为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特别是在执法合作层面实现信息的对接,了解彼此对腐败案件的界定标准,有助于形成反腐的价值共识。”

  本版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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