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出更严米线标准 昆明销毁15吨“三无”米线

2014-10-31 15:33:52 [来源:云南网] [初审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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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查处114家米线小作坊新的云南省米线等鲜粮制品地方性标准已进入最终修订阶段,即将向社会公示。昨天,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标准将比2007年以来执行的地方标准更加严格。另外,我省历时5个月的米线质量安全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已初见成效。其中,相关部门对违规、违法生产加工米线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商家从消极抵抗到努力争取拿到合格证,抽检米线产品批次合格率明显提高;针对当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自今年3月15日起,省食药监局集中5个多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5种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米线

  新的米线地方标准将出台

  增部分生产标准为执法依据

  “通常地方标准要高于国家标准,经过7年,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由卫生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在2007版的基础上又修订了新的云南米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相比2007年出台的米线等鲜粮制品地方标准,新的地方标准对米线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场所、生产设备设施及储存运输等均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新增了部分生产标准,可为监管部门提供更完善的执法依据。“例如米线不再分即食型和非即食型,增加了对镉、二氧化硫残留的相关规定,当然,不变的是会继续严格执行3个‘不能’。”刘本军解释,虽然有的食品允许放入添加剂,但米线的原料即是大米和水,不能添加任何添加剂,同时也不能使用回收原料作为加工原料以及不能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辅料,如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

  905个抽检批次合格率88.28%

  8家不合格米线小作坊被取缔

  “相比以往不足50%的合格率,目前合格率已明显提高。”据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检米线产品905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8.28%。据悉,不合格的106个批次样品均为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米线产品,不合格项目据通报主要为“焦亚硫酸钠、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铝、铅、镉重金属含量超标”以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超标”几个方面。

  据不完全统计,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取缔无证生产、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米线生产小作坊8家,其中昆明占3家,责令223家米线加工小作坊实施整改。对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的8家、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106家,总共114家米线小作坊已依法查处。

  记者同时从昆明市食药监局处了解到,昆明市局在专项整治期间,没收销毁66家经多次警告仍拒不执行新规的米线生产经营户无标识、包装米线约15吨,生产原料大米16吨、淀粉6吨,罚款6万元。

  “此前达不到备案登记条件,处于关、转、并、停阶段的138家米线生产小作坊中现在约有20家左右将获得备案证。”昆明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告诉记者,经过指导帮扶,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12月初将公布第二批达到备案合格条件的米线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单。而对于第一批获得备案证的28家米线小作坊中,最少有3家预计在明年达到QS认证标准。“这几家备案企业目前在岗位责任、环评等方面还需努力。”

  下一步将重点整治运输环节

  建立健全米线监管长效机制

  “为防止穿衣米线在运输环节的二次污染,对配送车辆和人员的监管是下一步延伸重点。”张云海表示,目前是米线质量专项整治的第三阶段,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对于从生产到销售的中间环节将进行整治。“配送车辆的卫生条件,配送人员的健康状况都会影响米线的安全问题,目前已有部分企业与一些大的物流公司开始协商并签订了配送协议。”同时,张云海还透露,对部分米线企业的外包装将在下一步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为了保证米线监管的长效机制,刘本军表示,首先要加强对全社会的质量安全宣传,让消费者加强认识和理解,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同时监管机构要对源头进行把控,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抽样检验力度,把这些不法行为堵在市场之外。此外,餐饮单位也要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查验,把好进货质量关。

  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总监林玉孝也告诉记者,“云南省2012年就开始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明年该条例即将出台。尤其针对‘三小’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进行严抓共管。”

  医疗器械

  359批次抽检合格率98%

  1012家单位被警告责令整改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五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对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注射器输液器、定制式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重点品种,体验店、验配店、个体诊所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16个州市共出动4941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8559家。截至今年9月30日,全省共抽取样品359批次,经检验,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8%。

  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邢亚伟表示,在5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少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管理混乱,擅自降低经营条件,擅自变更仓库,无证经营和销售无证产品的情况。

  使用环节中也存在部分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松懈,进销记录不完整,追溯性差,不按储存条件储存医疗器械,并且还有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问题。

  生产环节整治中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的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生产现场管理不到位,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差,生产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广告监管方面,则发现11个品种的广告宣传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和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的严重违法情况。

  “对上述违法行为,我们已分别进行了查处。”邢亚伟说,整治期间共警告、责令整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12家;针对发现的违法广告,省食药监局及时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并将涉及的44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立案519起;共计罚没款206余万元。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

  购买医疗器械先看注册证

  邢亚伟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如需购买医疗器械,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经营企业购买,并在购买时确认所购产品是否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31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