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两年汇款406次 汇给从没见过面的网友

2014-07-25 09:19:55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尹杉 蒋煜明] [责编:张云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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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鄞州法院被告席上,站着一个年轻女孩,个子不高,穿着黑T恤、牛仔裤,脸上略显稚嫩。她,厉某,诈骗另一个女孩小玲整整两年。两年里,小玲给厉某汇款多达406次,总金额20余万元。

  厉某,慈溪人,25岁。

  2011年底,她偶然发现丈夫在QQ上和一个女网友互叫“老公老婆”,十分暧昧。她瞬间醋意大发,决定报复。

  厉某的报复手法很特别,她注册了一个新QQ号,以男性身份加这个女网友,还从网上下载一张帅小伙的照片发过去,说这就是自己。对方信了。两人通过网络、短信聊天,很快熟络。

  女网友叫小玲,20多岁,宁波人,平时很宅,单身。

  厉某说,一开始只是不满小玲跟丈夫搞暧昧,但渐渐发现小玲蛮好骗。“一张网络图片发过去,她就相信那个是我,太单纯了。”

  2012年2月那段时间,厉某生活费紧张,问小玲“借”几百块钱,小玲一口答应。

  为不暴露身份,厉某用朋友的银行卡接收。此后,“借钱”成家常便饭。“车子没油了,缺生活费了,家人生病了……只要我开口,她都会同意。”

  网恋一段时间后,小玲多次提出见面,厉某都以出差、比较忙等理由搪塞。

  去年9月,小玲给厉某打电话,厉某不小心接了,小玲诧异对方是女声。厉某灵机一动说:“我是你男朋友的妹妹,他刚刚出车祸了,我帮他接一下电话。”小玲不仅没怀疑,还打来几千元医疗费。

  今年1月底,小玲终于感觉不对劲,向鄞州警方报警。

  看到这406张汇款凭条,民警也惊呆了,不敢相信这都是汇给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

  小玲则说:“我一直把他当男朋友,这些钱只是暂时借给他,以后他会还的,所以凭条都保留下来了。”她拿出一本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记录了每次给厉某汇款的时间和金额。

  其实,小玲经济条件一般,这20多万,有近一半是挪用单位的公款,后来家人及时退赔,公司也就没有深究。

  至于和厉某丈夫在网上的“暧昧”,也是一场误会。原来,小玲和厉某丈夫曾经是男女朋友,分手后两人偶尔在网上还有联络。

  庭审中,厉某对罪行供认不讳。法庭经过评议,以诈骗罪判处厉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4万元。都市快报